2007年1月14日 星期日

比棒協更狠的網協

  中華棒協屢屢用兵役制度來威脅旅外球員接受中華隊徵召,參加國際比賽。但至少在比

賽結束,球員在獲得獎牌之後即有機會取得補充兵的資格,服完
12天的役期之後,棒協再也

沒有強制徵召的權利,需尊重球員本身和所屬球團的意願。


  

  不過看了今天
中國時報的報導才發現,網協徵召選手的手段更加惡劣!




  被徵召的台維斯盃選手為了彌補未能參加職業賽的積分損失,向網協提出經費上的要求

,姑且不論是不是真的沒有經費或是要求合不合理,但網協釋出「未來網協若徵召球員打

國際賽,球員只要拒絕,網協會發文給球員之贊助商,屆時連中油及黃金計劃贊助都會

不保」。
自己不給錢就算了,還威脅要斷絕選手的贊助!


  

  雖然說我很少關心台灣網球的動態,但光從亞運教練獎金分配的爭議即可以推斷,網協

提供給選手們的資源真是太少了,球打得好,都是父親或是私人教練的指導與支持,跟網協

安排的教練一點關係都沒有!不知道拿分到那些獎金的教練們,怎麼對得起自己的良心?




  我相信如果這些選手們很感激國家在他們運動生涯上的起蒙與資助,他們會義無反顧回

國貢獻,為國爭光,但是看到在台北體院的網球場跟三十年前一樣時,
他們還能期待網協的

信心喊話會成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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