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9月20日 星期三

爆料文化的省思(下)

  普遍認為,台灣現在較為負面的爆料文化,都是創辦壹週刊、蘋果日報的黎



智英帶來台灣的,服務於此的記者背負著台灣媒體亂象的原罪。其實蘋果日報的



記者沒有那麼厲害,他們能做到的事情其他報記者也做得到,差別只是在敢不敢



報導出來罷了。報紙能繼續經營下去必須倚靠廣告收入,傳統三大報都相當依賴



政府或是政黨的廣告金援,政黨色彩顯而易見,一旦出現不利於政黨的報導,便



有可能面臨廣告斷炊的命運,所以往往會選擇性、避重就輕的呈現新聞事件。蘋



果日報之所以給人勇於揭發社會黑暗面的原因就是不依賴特定政黨的廣告經費,



透過衝高銷售量,自行拉廣告,只要閱報率高,不擔心沒有廣告收入。市場分析



的結果告訴辦報者,透過較為腥羶色的照片、聳動的標題往往很容易吸引消費者



注意,加上天生好奇心的驅使,使得蘋果日報和壹週刊的消費量節節上升。追求



商業利益才能使得蘋果更有籌碼披露不為人知的內幕。





  記者不可能僅憑單薄的力量,得到那麼多的消息。記者跟民意代表除了自己



蒐集證據爆料之外,最大的爆料來源就是全國兩千多萬的人民,一般民眾的角色



已經從資訊的接受者變成所謂的線民,記者只要待在辦公室就有源源不絕的消息



等待去查證。數位相機、照相手機的發明、普及性是讓全民成為線民的關鍵因素



。在還沒有這些科技工具的時候,就算我們看到有濫用公權力的事情,我們都很



難在第一時間蒐集證據,也必須找個電話亭通知記者,往往耽誤了蒐集證據的關



鍵時間,但現在不可同日而語,可以在第一時間將客運司機在高速公路上邊開車



邊吃便當,罔顧乘客安全的行為拍照或是錄影下來爆料給媒體;也可以在看到某



政府官員出入酒店時馬上用手機通知記者來了解是否有官商勾結的利益輸送。因



此把蘋果日報當作是爆料文化的導火線並不正確,我認為它只是剛好在兩千年大



家都有成為線民的條件下,剛好提供一個散播資訊也勇於散播的媒介罷了,就算



壹週刊、蘋果日報沒有登陸台灣,也必有其他媒體扮演民眾爆料的窗口。





  爆料的本質上應該是件好事才對,爆料文化也只是描述台灣人民對於不公、



不義、不道德的事件會勇於也有能力提供給媒體的這個價值跟習慣。至於爆料的



內容要不要報導出來,要怎麼呈現,取決於各媒體的新聞部主管,也就是媒體應



擔負起資訊守門人的角色。台灣媒體的新聞價值觀、查證的態度是所謂的「媒體」



文化,而「媒體」文化會牽動著「爆料」文化所表現出來的型態,所以我們不能



因為當今社會存在著這些假假真真的訊息,使得人民喪失對司法制度的信任,歸



咎於人民習慣性的爆料,而應該去反省「媒體」文化;當權者不能批評邱毅愛爆



料,而應該檢討媒體為什麼沒有盡到該盡的義務,針對邱毅的爆料內容進行質疑



或是挑戰。





  該被譴責的是「媒體」文化,而非對抗公權力的「爆料」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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